网络配图。(图据大连晚报)
宜宾新闻网12月24日讯(记者 程文帝)近日,记者从宜宾市民政局获悉,民政部门又添一惠民政策。2018年1月1日起,宜宾市将成为继成都市之后,全省第二个全市统一实施普惠型惠民殡葬政策的市(州),不仅将免除遗体接运费、冷藏费等费用,还将对节地生态葬进行奖补。
据民政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普惠型惠民殡葬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本次普惠型惠民殡葬癫痫病护理政策条件如下:
2018年1月1日起,将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
实施对象:
1.宜宾市户籍居民;
2.非宜宾市户籍的在宜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学生;
3.驻宜部队现役军人、非宜宾市户籍的军队离退休干部;
4.在宜宾市居住并取得宜宾市《居住证》的人员;
5.因自然灾害死亡人员;
6.公安机关确认的未知名遗体。
免除项目:
1.普通殡仪车遗体接运费;
2.3天以内(含3天)遗体停放集体冷藏(冻)柜费、针剂式防腐费;
3.普抗癫痫药物有副作用通炉火化费(含火化证工本费);
4.其他基本呼和浩特治疗癫痫*医院服务费(洁具袋费、遗体常规消毒费、抬移费、卫生纸板费、正常死亡遗体常规化妆费);
5.1年的骨灰寄存费(骨灰基本寄存费、骨灰寄存证工本费、红白绸费);
6.100元以内(含100元)骨灰盒(坛)费。
以上基本殡葬服务项目按殡葬服务机构提及非殡葬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所产生的费用或价差,由治丧人自行承担。
免除条件:
1.补贴对象死亡后,在本市殡葬服务机构治丧并在本市火化机构火化的;
2.补贴对象死亡后,由本市殡葬服务机构直接运往本市火化机构火化的;
外伤性癫痫*药物3.农村的补贴对象在农村家中死亡后,由本市殡葬服务机构运往本市火化机构火化的。
2018年1月1日起,将对节地生态安葬实施奖补
对宜宾市户籍逝者骨灰实施塔葬、壁葬、花葬、树葬、草坪葬、不保留骨灰等节地生态葬的,给予一次性奖补1000元。
《通知》要求,财政部门要做好经费保障工作;民政部门要监督、指导殡葬服务(火化)机构做好惠民殡葬政策的宣传和实施工作。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制订完善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操作办法和具体措施。
此外,自2018年1月1日起,2014年4月13日印发的《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惠民殡葬政策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宜府办函〔2012〕94号)同时废止。